中辦、國辦:加快發展碳排放權期貨交易
9月12日,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《關于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的意見》(以 下簡稱《意見》),并發出通知,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。
《意見》指出,要加快建設全國用能權、碳排放權交易市場。健全以國家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機制為基礎的碳排放權抵消機制,將具有生態、社會等多種效益的林業、可再生能源、甲烷利用等領域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。《意見》還指出,要拓展市場化融資渠道。研究發展基于水權、排污權、碳排放權等各類資源環境權益的融資工 具,建立綠色股票指數,發展碳排放權期貨交易。擴大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試點范圍,把生態保護補償融資機制與模式創新作為重要試點內容。推廣生態產業鏈金融模式。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符合綠色項目融資特點的綠色信貸服務。鼓勵符合條件的非金融企業和機構發行綠色債券。鼓勵保險機構開發創新綠色保險產品參與生態保護補償。此外,《意見》要求,要完善生態文明領域統籌協調機制,加快健全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、分類補償與綜合補償統籌兼顧、縱向補償與橫向補償協調推進、強化激勵與硬化約束協同發力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,推動全社會形成尊重自然、順應自然、保護自然的思想共識和行動自覺,做好碳達峰、碳中和工作,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,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。
力爭通過以上措施,到2025年,與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相適應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基本完備,以生態保護成本為主要依據的分類補償制度日益健全,以提升公共服務保障能力為基本取向的綜合補償制度不斷完善,以受益者付費原則為基礎的市場化、多元化補償格局初步形成,全社會參與生態保護的積極性顯著增強,生態保護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動的局面基本形成;到2035年,適應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基本定型。